建筑工程资质挂靠转让风险如何防范和降低?
1、对挂靠单位进行事前风险控制
要求挂靠单位提供基本经营资料,了解挂靠单位的资信情况,要求挂靠人提供履约担保。
2、采用内部承包方式
被挂靠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根本之策就是不采取挂靠方式承包建设工程,而是采取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因为内部承包是法律所允许的,将挂靠项目实实在在地转变为被挂靠企业的自有项目。
3、采用材料委托采购与劳务分包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挂靠施工合同分为如下两个合同:一是建筑材料委托采购合同,被挂靠企业将建设工程的材料全部委托给挂靠人采购;二是将建筑劳务合法地分包给有劳务资质的挂靠企业完成
4、加强财务管理
为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有效避免劳资纠纷、材料款纠纷等,严格控制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
5、严格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1)被挂靠企业要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2)完善劳务管理。为各自招聘的建筑工人购买保险,以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时的风险承担。
6、工程竣工后的管理
工程竣工后,被挂靠单位可要求挂靠单位将竣工的相关资料报公司备案,并将挂靠工程上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情况以书面形式给予说明。
再来了解一下三包一靠的区别:
分包:分包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违法的,分包不合法称为“违法分包”。合法分包的内容是分包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部分工程,承包人要对分包工程进行现场管理;需要分包工程承包人具有资质才是有效的。二次分包属于违法分包,肢解分包则名为分包实为转包。
转包:则没有合法与否的分别,转包没有“违法转包”一说,所有都是“非法转包”。转包的对象是转包人之外的“他人”或“第三人”,转包的内容是全部工程,转包人则不对工程进行管理,无论转承包人是否具有资质,都是无效的。
内包:是合法的经营手段;内包的对象则是承包人的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内包情况下,承包人要对工程进行管理并承担责任。
挂靠:也是违法的,关系中,因为是属于借名行为,一般在对外关系上表现为发包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关系,挂靠人一般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挂靠关系中,挂靠人一般是无资质或资质条件不够的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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