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总承包费用在施工阶段该如何管理与控制
1. 积极主动地做好资料凭证
在施工阶段现场的造价人员应积极主动地整理与业主相关的联系单、签证单、委托单和变更单等书面资料,切勿等工程完工后补签资料,以避免被动局面。在每份变更单下发前,造价人员均应根据合同约定确认变更单的责任承担方,对于因业主或监理单位超合同规定要求发生的变更单应先向业主发联系单,待业主回复意见后再向施工单位下发此类变更单。同时要及时统计与业主之间的任何往来文件所发生的费用,尽量准确,避免同一事项费用计算来回变化。
2 内部各专业应充分沟通、认识统一
施工阶段造价人员应定期与设计人员和采购人员沟通,以防止设计和采购超合同范围和标准的情况发生。设计人员和采购人员与业主之间的任何往来文件均应发现场项目部一份备案,项目造价人员要对这些往来文件进行归类分析,评价是否产生费用。如果现场项目部发现有超合同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业主发联系单,待业主确认事项和费用后再执行。
3 要选择有利的索赔方式
向业主索赔应分步进行,索赔前应先发工程联系单确认事实。事实确认后再发费用索赔报告,以提高索赔成功率。工程造价人员要在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上报总承包竣工结算书,最好在工程移交时同步完成总承包竣工结算书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4 做好尾工处理和工程结算工作
项目部人员要从项目一开始就对整个项目的尾工及结算工作进行整体策划,过程中及时处理索赔事项,做好过程结算工作,为工程结算奠定基础。项目移交后,总承包结算工作最好集中时间解决,尽量阶段性推进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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